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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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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重上字第000038號黃宇苓,黃麗娟,黃顯慶之110年度重上字第3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之113年6月7日下午2時30分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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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青110重上38字第029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黃顯慶、黃宇苓、黃麗娟本院110年
   度重上字第3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之113年6月7日下午2時30
   分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重上字第3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6月7
    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同上訴
    人黃顯慶、黃宇苓、黃麗娟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6月7日下午2時30分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
      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檔案下載

  • 110重上38黃顯慶等三人庭期通知pdf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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