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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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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000302號張莆暄(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之民事追加暨聲請狀繕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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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湘110上易302字第04461號

主旨:公示送達張莆暄(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之112年5月23日
   民事追加暨聲請狀及民事準備㈢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
   2條。
公告事項:
   本院受理110年度上易字第30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張莆暄
   (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之112年5月23日民事追加暨聲請
   狀及民事準備㈢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宣妤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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