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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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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字第000118號李超倫(清算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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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蘇113上118字第0462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國泰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超倫之113年7月8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本院民事庭
   通知、本院使用通譯聲請書及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
   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
   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字第118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定於113
   年7月8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
   被上訴人國泰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超倫應
   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本院民事庭通知、本院使用通譯聲
   請書及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盧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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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上118李超倫1130708公示送達pdf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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