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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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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000302號張莆暄(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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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湘110上易302字第04681號

主旨:公示送達張莆暄(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之113年7月3日
   下午3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
      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上易字第30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7月
    3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張莆暄
    (即張元茂之承受訴訟人)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7月3日下午3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
    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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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上易302張莆暄準備程序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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