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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簡章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3年1月15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0201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三.餘請參閱簡章。
- 發布日期:113-01-05
- 更新日期:113-01-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