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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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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因應疫情提升及雙北提升為三級警戒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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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5日宣布,自該日起至同月28日止,臺北市、新北市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臺南市政府亦於同日宣布本市進入準三級防疫狀態;臺南高分院因應措施如下:

一、開庭及洽公採取「實聯制」,請民眾攜帶身分證到院。進入本院時:(一)請持「身分證」掃條碼。或(二)以手機掃描QR Code碼。(三)如未攜帶身分證或手機者,請填寫紙本實聯制登記表;敬請配合。

二、針對案件繫屬臺南高分院,而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臺北市、新北市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於上述期間已定有庭期,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困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外,本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由承辦股彈性調整庭期,並盡速以適當之方法通知(5月17日開庭之民、刑事案件,本院已設法聯繫);上述情形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亦可主動告知案件承辦股,避免遺漏。

三、設於本院前棟二樓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南分會之法律諮詢,因疫情變化,為保障律師與當事人健康,將自110年5月17日起暫停服務,待疫情改善後再恢復。有法律諮詢需求者,請勿於此段期間前往本院,以免徒增奔波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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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6
  • 更新日期:110-05-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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