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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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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字第294號周德慶、周金鳳之開庭通知、筆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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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111南分院瑞民冀107上294字第8752號
主旨:公示送達周德慶、周金鳳之112年2月21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準備程序終結筆錄

          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上字第2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2年2月21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

         四法庭行言詞辯論,周德慶、周金鳳應自行到場。

  二、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準備程序終結筆錄影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   
    書 記 官 邱斈如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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