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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字第294號周德慶、周金鳳之開庭通知、筆錄影本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111南分院瑞民冀107上294字第8752號
主旨:公示送達周德慶、周金鳳之112年2月21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準備程序終結筆錄
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上字第2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2年2月21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
四法庭行言詞辯論,周德慶、周金鳳應自行到場。
二、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準備程序終結筆錄影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
書 記 官 邱斈如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