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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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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度上易字第335號澳原俊博、簡惠倫之判決正本、書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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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111南分院瑞民貴109上易335字第964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兼法定代理人澳原俊博(代號:A女之父)、簡惠倫(代號:A女之母)之111

          年9月29日民事判決正本1件、111年9月20日民事陳述意見二狀繕本1件。上開文書現由本

          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3款、同條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 記 官 楊宗倫
 

  • 發布日期:111-10-06
  • 更新日期:111-10-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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