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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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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號THAI HOA MY DUYEN(蔡花美緣)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111年12月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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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發文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湘110上易1字第2066號
主旨:公示送達THAI  HOA  MY  DUYEN(蔡花美緣)之本院112年6月15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本院111年12月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定於112年6月15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THAI  HOA  MY  DUYEN(蔡花美緣)應自行到場。
  二、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宣妤
 

  • 發布日期:112-03-16
  • 更新日期:112-03-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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