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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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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031號Chen L.Michael、Chen Li-Dah Daniel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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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林112重上31字第3528號
 
主旨:公示送達Chen L.Michael、Chen Li-Dah Daniel之112年7月26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112年4月20日通知1件、使用通譯聲請書1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上字第31號確認派下權不存在等事件定於
   112年7月2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Chen L.Michael、Chen Li-Dah Daniel應自行到場。
  二、旨揭112年7月26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112年4月20日通知1件、使用通譯聲請書1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   
 
              書 記 官 羅珮寧
  • 發布日期:112-04-27
  • 更新日期:112-04-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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