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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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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000053號林書田(即林天明之承受訴訟人)之判決正本及判決確定證明書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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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蘇111上易53字第47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53號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
   ,應送達與被上訴人林書田之判決正本及判決確定證明書
   1件,前項文書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1條
   、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盧建元
  • 發布日期:112-06-05
  • 更新日期:112-06-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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