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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042號黃葉采葑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蘇112上42字第 4883 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黃葉采葑之112年6月30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
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字第4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2年6月30日下午4時整
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被上訴人黃葉采葑應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盧建元
- 發布日期:112-06-07
- 更新日期:112-06-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