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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055號陳哲緯之開庭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112.7.13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健112上55字第6092號
主旨:公示送達陳哲緯之112年8月17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字第55號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定於112年
8月17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陳
哲緯應自行到場。
二、112年8月17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黃玉秀
函 稿 代 碼:E009-01 期日通知公示送達
股 別:健股
- 發布日期:112-07-13
- 更新日期:112-11-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