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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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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031號Chen L.Michael,Chen Li-Dah Daniel之112年9月27日民事準備三狀繕本、112年10月2日民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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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林112重上31字第87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Chen L.Michael、Chen Li-Dah Daniel
      之上訴人112年9月27日(到院日期)民事準備三狀繕本1
      件、本院112年10月2日民事庭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
      、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上字第31號確認派下權不存在等事件,旨
      揭前項文書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
      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黏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    
    書 記 官 羅珮寧
 

  • 發布日期:112-10-03
  • 更新日期:112-10-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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