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630號LUMABAS SHEENA MAY TOMIAS(許那美)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LUMABAS SHEENA MAY TOMIAS(許那美)
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
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630號被告AGOJA PRINCESS NADR
ES ( 絲娜 ) 違反銀行法案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書記官:黃心怡
檔案下載
- 111金上訴1630判決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2-10-13
- 更新日期:112-10-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