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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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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度重上字第000080號邱智仁、劉耀清、邱敏、余培新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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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發文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湘109重上80字第10524號

主旨:公示送達邱智仁、劉耀清、邱敏、余培新之113年1月10日
   下午3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重上字第8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1月1
    0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邱智仁
    、劉耀清、邱敏、余培新應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宣妤

 

檔案下載

  • 余培新通知書pdf
  • 邱敏通知書pdf
  • 邱智仁通知書pdf
  • 劉耀清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2-11-27
  • 更新日期:112-11-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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