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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39號陳橫江,施世平之113年3月1日下午5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本院112年12月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青112上239字第111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陳橫江、施世平之113年3月1日下午5時
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本院112年12月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
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字第239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定於113
年3月1日下午5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被
上訴人陳橫江、施世平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3月1日下午5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本院112年12
月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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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期通知書1pdf
- 發布日期:112-12-13
- 更新日期:112-12-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