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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134號徐張玉桂之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112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1145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徐張玉桂之113年3月28日上午9時30分
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上字第134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定於
113年3月28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
序,被上訴人徐張玉桂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3月28日上午9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件,現
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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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張玉桂通知單遮隱檔pdf
- 發布日期:112-12-22
- 更新日期:112-12-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