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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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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家抗字第000033號陳伯康之裁定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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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健112家抗33字第      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伯康之民事裁定節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家抗字第33號分割遺產事件,相對人陳伯康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家事法庭

書 記 官 黃玉秀


書記官  科長或股長   法官 庭長      
函 稿 代 碼:E009-01 期日通知公示送達
股 別: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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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1-09
  • 更新日期:113-01-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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