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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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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1477號黃文季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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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黃文季之113年1月9日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訴字第1477號被告NGUYEN DAN TRUONG(阮
          丹長)強盜案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三、附件:判決節本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書記官:凌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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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上訴1477判決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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