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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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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001404號李榮基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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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李榮基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404號被告李榮基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三、附件:判決節本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書記官:李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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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侵上訴1404判決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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