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簡易字第000001號唐艷梅之開庭通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

字型大小:


主旨:公示送達唐艷梅之113年4月3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113年3月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簡易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定於113年4月3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唐艷梅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4月3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113年3月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檔案下載

  • 開庭通知及準備程序筆錄影本pdf
  • 發布日期:113-03-05
  • 更新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