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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39號施世平,陳橫江之112年度上字第239號之113年6月5日上午10時30分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113年3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青112上239字第0216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陳橫江、施世平之本院112年度上字第2
39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之113年6月5日上午10時30分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113年3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
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字第239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定於113
年6月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被上訴人陳橫江、施世平應自行到場。
二、本院112年度上字第239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之113年6
月5日上午10時30分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及113年3月1
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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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橫江、施世平庭期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3-06
- 更新日期:113-03-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