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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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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易字第000056號鍾楊淑麗之開庭通知、使用通譯聲請書、民事事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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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鍾楊淑麗之113年4月8日爭點整理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民事事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易字第56號遷讓房屋事件定於113年4月8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三調解室行爭點整理程序,鍾楊淑麗應自行到場。
  二、爭點整理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民事事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蔡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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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庭通知書、使用通譯聲請書、民事事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pdf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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