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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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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建上字第000011號天昊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陳振涼(即原名陳振涼)之調解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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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雅112建上11字第0250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天昊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陳振涼(即原名陳振涼)之113年5月16日下午2時30分調解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建上字第11號給付工程款事件定於113年5月1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調解室行調解程序,被上訴人天昊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陳振                涼(即原名陳振涼)應自行到場。
  二、調解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工程法庭
    書 記 官 翁心欣



股       別: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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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建上11調解程序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3-15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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