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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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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134號徐張玉桂,徐慧貞,徐慧茵之本院 113年5月30日上午9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113年3月28 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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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03152號

主旨:公示送達送達被上訴人徐張玉桂、徐慧貞、徐慧茵之本院
   113年5月30日上午9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113年3月28
   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上字第134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定於
    113年5月30日上午9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調解程序,
    被上訴人徐張玉桂、徐慧貞、徐慧茵應自行到場。
  二、本院113年5月30日上午9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113年3
    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
    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檔案下載

  • 112重上134徐張玉桂等三人庭期通知pdf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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