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39號陳茲娟,陳銘澤之上訴人許維軒113年3月21日民事變更聲明狀繕本、113年4月1日民事變更聲明暨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各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青112上239字第0332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陳茲娟、陳銘澤之上訴人許維軒113年3
月21日民事變更聲明狀繕本、113年4月1日民事變更聲明
暨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字第239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定於113
年6月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被上訴人陳茲娟、陳銘澤應自行到場。
二、上訴人許維軒113年3月21日民事變更聲明狀繕本、113年4
月1日民事變更聲明暨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
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