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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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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字第000091號Alexander Chen,Elizabeth Chen,Michelle Chen,陳家吉,黃春英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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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陳家吉、黃春英、Alexander  Chen、Elizabeth  Chen、Michelle  Chen之113年5月9日爭點整理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字第9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5月9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一調解室行爭點整理程序,陳家吉、黃春英、Alexander  Chen、Elizabeth  Chen、Michelle  Chen應自行到場。
  二、113年5月9日爭點整理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蔡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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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上91開庭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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