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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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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易字第000024號何炎明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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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豫113上易24字第03469號

主旨:公示送達何炎明之113年5月30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
      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易字第2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5月3
      0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何炎明
      應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 記 官 郭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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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庭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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