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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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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字第000022號莊清榮之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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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湘113上22字第03470號

主旨:公示送達莊清榮之113年3月20日民事上訴理由狀㈢繕本及1
   13年4月9日113南分院瑞民湘113上22字第03381號函各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
   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上字第2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旨揭文書現由
   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宣妤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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