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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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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易字第000292號林文水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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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貴112上易292字第350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林文水之113年5月2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上訴理由二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上易字第292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定於113年5月2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被上
    訴人林文水應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及上訴理由二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 記 官 楊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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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文水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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