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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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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000022號陳黃惠芬、陳主恩、陳西雅之言詞辯論程序通知書及訴訟文書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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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蘇111上易22字第3695號
主旨:公示送達陳黃惠芬、陳主恩、陳西雅之113年6月26日言詞
      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112年11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
      件及民事上訴理由暨爭點整理狀、民事陳述意見狀㈠至㈢
   、民事聲請狀、民事陳報狀㈠至㈧之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6月2
   6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陳黃
   惠芬、陳主恩、陳西雅應自行到場。
  二、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112年11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
   本1件及民事上訴理由暨爭點整理狀、民事陳述意見狀㈠
   至㈢、民事聲請狀、民事陳報狀㈠至㈧之繕本各1件,現
   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盧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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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626言詞辯論通知書通知書3人pdf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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