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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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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134號徐張玉桂,徐慧貞,徐慧茵之本院113年5月6日113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04475號函1件 (含吉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撤回一部上訴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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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發文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0456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徐張玉桂、徐慧貞、徐慧茵之本院113
   年5月6日113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04475號函1件
   含吉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撤回一部上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
   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5月6日113南分院瑞民青112重上134字第04475
    號函1件(含吉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撤回一部上訴狀
    繕本1件),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
    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蘭鈺婷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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