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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訴字第000736號沈宗賢之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沈宗賢之113年6月27日10時50分審判期日
傳票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
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訴字第736號被告沈宗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
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附件:刑事傳票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書記官:蘇文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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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上訴736沈宗賢傳票pdf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