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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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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訴字第000736號沈宗賢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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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沈宗賢之113年6月27日10時50分審判期日
           傳票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
           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訴字第736號被告沈宗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
          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附件:刑事傳票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書記官:蘇文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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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上訴736沈宗賢傳票pdf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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