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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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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105號郭黃菊即黃川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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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春112重上105字第04589號

主旨:公示送達郭黃菊即黃川源之繼承人之113年8月20日準備程
   序期日通知書、使用通譯聲請書、二審民事事件線上查詢
   案件進度聲請狀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1
   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上字第105號拆屋還地事件定於113年8月20
    日下午3時15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郭黃菊
    即黃川源之繼承人應自行到場。
  二、旨揭文書現由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
    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等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徐振玉

 

檔案下載

  • 公示送達112重上105通知書等-3pdf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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