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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度上字第000214號王敏煌之準備程序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113南分院瑞民豫113上214字第8759號
主旨:公示送達王敏煌之113年10月21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及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0條
、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上字第21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定於113年10月2
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王敏煌
應自行到場。
二、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及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現由
本院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應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粘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 記 官 蔡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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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113上214號準備程序通知書pdf
- 發布日期:113-09-05
- 更新日期:113-09-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