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簡章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1年9月14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0201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三.餘請參閱簡章。
四.檢附附件:
(一)本院111年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簡章。
(二)本院111年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報名表及簡歷表。
(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發布日期:111-09-06
- 更新日期:111-09-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