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9年3月30日(星期一)止。
2.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0201 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甄選法警」。
3.餘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