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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輔導業務
本院訴訟程序諮詢或意見表達之管道
一、到院諮詢:民眾對於訴訟程序方面之問題,如有疑問時,可以直接到本院服務中心洽詢或填寫詢問解答單,由本院服務人員當場即予答覆或請教相關人員後立即答覆。
二、電話諮詢:民眾亦可利用本院電話總機 06-2283101 轉分機 1111 或 1121 或傳真 06-2288523 至服務中心洽詢,由服務人員當場即予答覆或填載詢問解答單並請教相關人員後答覆。
三、書面諮詢:民眾郵寄書狀或到本院填寫書面投入法院意見箱,本院收文後,分送各承辦單位查明後查覆。
四、電子諮詢:民眾可利用電腦由司法院或本院司法信箱進入填載詢問事項傳送本院,本院於收件後,分送各承辦單位查明後,以電子郵件答覆民眾。
本諮詢方式僅供意見諮詢,如係訴訟進行中所應提出之相關書狀,仍應向承辦股提出以免延誤時效。以上各項諮詢之查覆,本院設有管考制度,以提升服務效能。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2-08-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