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二)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
(三)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以本院為第一審)。
(四)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本院現有轄區包括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等四縣市,管轄之一審法院有臺南、嘉義、雲林三地方法院。